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书(2024)辽06行赔终4号,王茂盛持有坐落在元宝区爱民街18组38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200111042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