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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货运搬运有限公司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0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6执12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6执12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福民小区5号楼5-8号网点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魏巍名下,丹东货运搬运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0628173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