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辽06执恢2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辽06执恢2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正阳路19号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丹东振园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元宝支行持有的《他项权证》(证号:2012217663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09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辽06执恢2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辽06执恢2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正阳路19号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丹东振园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元宝支行持有的《他项权证》(证号:2012217663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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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09日